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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知道,車輛本質上屬于一種消耗品,其性能和價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消耗下降,當到達一定的期限以后,為了安全起見,車輛就要迎來它們的退役——報廢。
關于車輛報廢的規定,以前是按服役年限判斷的,可一些車主將車買回去以后開的不多,導致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總體上還偏新,直接報廢比較可惜,所以后來規定修改了,將使用年限和行駛里程相結合。
一些車主表示,規定的內容字太多了,條條看上去好像說得都是一個意思。今天,大榮車橋就帶大家去了解下關于車輛報廢的那些事,讓各位簡單明了地看懂。
關于車輛報廢年限的規定:
1、小、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;
2、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;
3、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,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,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;
4、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;
5、其它小、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,大、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;
6、專用校車使用15年;
7、大、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(大型轎車除外)使用20年;
8、三輪汽車、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,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,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,其他載貨汽車(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)使用15年;
9、具備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,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;
10、全掛車、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,集裝箱半掛車20年,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;
11、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,其它摩托車使用13年。
關于車輛報廢里程的規定:
1、小、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,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,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;
2、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;
3、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,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;
4、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;
5、其它小、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,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,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;
6、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;
7、小、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,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,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;
8、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,中、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,重型載貨汽車(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)行駛70萬千米,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,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;
9、專項作業車、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;
10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,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。
其實簡單來講,就是如下表所示:
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,小、微型非營運客車、大型非營運轎車、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。其中小、微型非營運客車、大型非營運轎車的行駛里程規定是60萬公里;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里程為50萬公里;
載貨類三輪汽車、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、集裝箱半掛車、危化品運輸半掛車及其它半掛車、全掛車無行駛里程限制。其中載貨類三輪汽車、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年限為9年;集裝箱半掛車使用年限為20年;危化品運輸半掛車使用年限規定為10年;其它半掛車使用年限為15年;全掛車使用年限為10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當車輛達到報廢規定的使用年限時,采取的是強制報廢,也就是說必須要走報廢程序;當車輛行駛里程達到報廢規定時,采取的是引導報廢,也就是不強制,可以報廢,也可以不報廢,只要車輛能通過年檢,那么也就還能繼續使用。
所以對于那些既規定了報廢年限、又規定了行駛里程的車型,如果報廢年限到了即強制報廢,如果報廢里程到了,則可以繼續申請檢驗,如果通過也能繼續使用。
當然,即使車輛沒達到規定的年限和行駛里程,也并不意味著車輛就不會報廢,如果出現以下幾種情形,也是會被強制報廢的:脫審3年及以上;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;無法達到機動車安全標準和排放標準。
當車輛報廢后,需要走什么程序呢?
1、帶證件到解體廠
車主持身份證明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機動車行駛證、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《機動車停駛、復駛/注銷登記申請表》。
2、核發汽車報廢通知
登記受理崗申請,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,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,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,符合汽車報廢標準,核發《汽車報廢通知單》。
3、將車輛送正規拆解廠
車主持《通知書》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。
4、拍照五大總成解體
回收企業經查驗《通知書》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。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,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,車架(底盤)割斷。
5、持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
車主持《變更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》和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及車輛解體照片,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,回收牌證,按規定上報審批,辦理報廢登記。
6、申領補貼
符合各省市地方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的車主,攜帶以下材料,到各市政務服務中心商務局窗口進行申請:
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(三聯)原件
《機動車注銷證明》原件
報廢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
報廢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
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單位提供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)
車主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賬戶開戶證復印件等憑證(單位提供開戶許可證復印件)
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車牌終身制,擁有3年以上的機動車牌,報廢車輛原車牌可繼續使用。